2009年10月18日 星期日

轉載:倡多黨制 組建政黨 教授顛覆罪囚10年

明報 10月18日

組建中國新民黨、撰文批評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及曾上書國家主席胡錦濤的南京師範大學前副教授郭泉,前日被江蘇宿遷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囚10年。其妻李晶晶指判決有問題,會考慮上訴,但現時還未收到判決書。這是內地十‧一國慶後,首次判涉及顛覆罪人士入獄。

現年41歲的郭泉是南京人,2007年被南京師大文學院免去副教授職務,並被八大民主黨派之一的中國民主同盟(民盟)開除。根據中國刑法,「顛覆國家政權罪」指親身組織、策劃及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比胡佳、劉曉波、譚作人等維權人士所觸犯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更為嚴重,「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可判處10年至終身監禁。

總部在紐約的「中國人權」稱,郭泉2008年11月被南京市國保刑事拘留,今年6月10日,江蘇宿遷市中級法院立案,在8月7日一審後,法庭一直未有判決,拖了2個多月後,才於本月16日判其10年監禁。「中國人權」指法院做法嚴重違反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案件「受理後1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1個半月」的法定時限。

郭泉妻子﹕書生怎顛覆?

「中國人權」轉述郭泉的律師稱,「判決從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腳,因為用和平請願和理性方式不可能顛覆國家政權,郭泉的行為完全符合《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只有用武力武裝暴動的方式才可能顛覆國家政權」。郭泉的妻子李晶昨日在接受訪問時稱,郭泉的主要意圖是推動民主選舉進程,「他一個書生,怎去顛覆呢?他又沒有什行動的」。

美聯社報道稱,郭泉被控組建非法組織、招收成員,並在網上發表文章,目標是以幫助弱勢群體的名義推翻社會主義制度。郭泉在2007年12月發表《中國新民黨黨章》,宣告「中國新民黨」成立並出任代主席。根據《憲法》第3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上書溫家寶為工人維權

此前,郭泉曾在中共十七大召開後發表致中共總書記胡錦濤、人大委員長吳邦國的公開信,呼籲建設「全面福利條件下的多黨競選的民主政治體制」,還曾就下崗工人維權、勞動教養制度等問題致函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並在網上發表抨擊川震豆腐渣工程等文章。

同樣批評川震豆腐渣工程的「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成都作家譚作人亦早已在成都法院一審,但至今仍未判決。至於撰寫《零八憲章》的劉曉波,雖早在去年12月被扣查(今年6月正式被捕),但至今仍未被起訴。外界普遍認為,拖延審訊,是要考慮國慶以及11月美國總統奧巴馬訪華等因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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