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1日 星期三

轉載:深圳禁民眾中南海上訪

明報 11月12日:

深圳在全國大城市中率先頒布條例限制民眾上訪。當局日前頒布14條規定,明令禁止民眾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門等政治敏感地點上訪,也禁止在深圳市委市政府門前聚集,而在上訪時也不能呼叫口號甚至自殺等「非正常信訪」行為,並聲言會對多次「非正常上訪者」追究刑責,甚至「勞動教養」,此規定遭到網民和上訪者怒斥。有法律學者認為,該規定限制民眾上訪權,是違反憲法。深圳市信訪辦人員昨日對本報表示,該規定已經實施,暫時未有具體違規案例。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深圳頒布的新規為《依法處理非正常上訪行為的通知》,指首次「非正常上訪」人員經過勸誡告知後,再次「非正常上訪」將予以警告處罰;對兩次以上「非正常上訪」的上訪者予以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曾因「非正常上訪」被拘留過,再次「非正常上訪」者予以勞動教養。對「非正常上訪」組織、策劃等首要分子從重處罰。根據規定,如同坐牢的勞動教養,毋須經法庭審判,最長可達3年。

不准到黨政機關外聚集申冤

當局在發布時解釋稱,一些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現以信訪形式大量表現出來,一些人抱「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心態,採用在國家機關門前聚集、舉標語、呼口號、組織大規模集會、堵塞交通等超出信訪範疇方式,擾亂正常社會公共秩序。

香港中文大學亞太所研究員王友金對本報稱,《通知》有合理和不合理地方,比如攜帶槍支、爆炸品、攔截機動車輛、堵塞交通等上訪行為,已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由此處罰屬合理;但規定禁止到天安門、中南海上訪,連去深圳市民中心等政府機構也不允許,這就不合理了。「各地上訪者因無處申訴才去北京,限制他們上訪權利違反憲法。」

矽肺病工人怒斥「無天理」

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劍昌對本報表示,現今已有「國家信訪條例」,深圳又搞出「非正常上訪行為14條」是否有必要呢?而計劃今日到市府上訪的深圳矽肺病建築工人代表對該規定感到憤怒,指連上訪都受限制「真是無天理」。

網民也紛紛在網上發泄不滿。有網友諷刺說,「深圳作為國內城市帶了個好頭,政府隨便找個理由說你是非正常上訪,那信訪辦還有什麼用?」也有網民說,只限制上訪者行為,卻對政府部門不作為不作任何約束,是強者對弱者的「友好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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